数理协会作为校区内少有的几个学术性协会之一,是数学和物理的专业性社团,侧重于学术知识的传递,而学习资源是由协会内的学习顾问从各大门户网站以及参考书经过精心筛选,并且整理得出,而且资源的知识范围和上课进度同步。 成员介绍: 会长:对协会全权负责,响应学校各种指示,完成各种要求,协调各部门并安排好工作,促进协会发展,扩大协会在校影响力,发展兄弟协会间的联系,培养协会成员间的感情。 (副会长:协助会长的工作,应对突发情况时,有权处理协会的各项事宜,当会长不在场时能代理会长处理好协会事务。以下六个部门除分内职务以外,六个部长均为副会长) 学习部:主要是为提高会员们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会员们的学习成绩,开设数学同步辅导班,认真备课,辅导同学们的课程,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数学成绩。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其他校内外社团和组织的联系,协调协会与学生会、社团部之间的工作,指导教师的聘请等工作。 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中各部门之间的交流,负责会场之间的联系工作。通知部员们上课和参加会议。 宣传部:负责协会对外形象的树立,协会活动进行前,中,后期的宣传策划。 编辑部:负责协会报纸编辑,策划,印刷和发行,同时为学习部备课,提供整理和印刷资料。 常务部:负责协会所有公共用品,管理部员档案,整理协会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和工作总结以及以及活动经费的筹集。 宜春学院理工学院数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名称:宜春学院理工学院数理协会 简称:数理协会 第二条:性质:宜春学院理工学院数理协会是以宜春学院在校学生为主体,由宜春学院理工学院团总支直接指导下的群众性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宗旨:普及数理知识,交流设计理念,培养创新意识,丰富校园文化。 口号:展现数子艺术,开拓创新空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制定,修改协会章程须由2/3以上的委员通过。 2. 商讨决定重大事宜。 3. 有监督罢免干部的权力。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宜春学院在校学生 2.酷爱电脑设计艺术 4. 拥护本协会章程,遵守纪律 第七条:入会时间为每学年初统一招收新会员。 第八条:入会程序 1. 提出申请; 2. 交纳会费及一寸免冠相片; 3. 由协会登记入档并发给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 享有数理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 有优先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的权利; 4. 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励措施 5. 对本协会工作有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 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 执行本协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协会所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4. 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十一条:会员有退会自由,提出退会者,经内务部备案即予注销。 第四章 各部门职责 第十二条:会长,行使领导协会的职能。 1.为协会的发展制定合理的目标并领导其向目标不断前进; 2.应努力增强协会的凝聚力,调动整个协会使其保持较高的活力。 3.代表协会恰当地处理与校内,校外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关系,为协会的生存提供一个良好的外围环境; 4.与协会的各级干部,会员保持接触,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合适的部署和行动;要讲求创新,不断为协会的发展注入新的元素。 第十三条:执行副会长,行使统筹管理协会动作的职能。 1. 将会长的理念,构思、体化,实际化,组织有关的干部讨论并做出决定; 2. 制定计划并组织召开必要的会议分配工作到各工作组落实执行,监督并领导其展开工作; 3. 恰当地处理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和发展; 4. 及时恰当地解决遇到的困难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5. 具体活动执行期间,执行副会长分管相应的工作组。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科协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1.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起草各类文件并负责各种资料,文件的收集,分类存档; 3. 负责组织召开科协会议,并作会议记录和考勤记录; 4. 管理财务,物资调用; 5. 做好会员的年度注册工作。 第十五条:宣传部,负责科协形象设计和日常宣传。 1. 对本协会的各项活动进广泛宣传; 2. 向校内外新闻媒体投稿,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 第十六条:外联部,负责科协的对外联络工作。 1. 负责与本校其它协会进行交流与合作; 2. 负责与校外各兄弟院校相关协会进行信息交流; 3. 为本协会基础建设及各项活动争取外部支持; 4. 与校外新闻媒体及各知名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关系。 第十七第:实践部,负责科协各项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1. 举办关于电脑设计讲座和会议,包括时间,地点的确定和通知等; 2. 为各项设计竞赛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会场工作,接待工作等; 3. 举行各种调研活动和交流座谈会,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第十八条:技术部,负责设计制定协会作品,收集整理会员作品。 1. 本部门应每月制作定量作品,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作者和协会共同所有; 2. 向会员及爱好者收集设计作品; 3. 主持开展业余培训,向会员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及设计理念。 第五章 人员任免制度 第十九条:协会会长和副会长的产生,任命。 本协会会长和副会长一学年为一届,其任期不能超过两届。候选人必须为委员会推荐人选。新一届会长和副会长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社团管理联合会审批任命。 第二十条:协会其它干部的产生和免职。 协会干部可由委员会通过邀请和招聘两种方式选拔产生并报社管会审批任命,任期为一年为一届。应以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性,创造性,口头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工作能力与专长等方面为依据。其中,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能力是考察的重点。协会干部因犯了重大错误,缺乏工作能力以及其他严重违犯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的讨论,可罢免其职务,并上报社团管理委员会予以注销。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1. 由学校相关部门拨款; 2. 个人或团体捐赠或资助; 3. 会员会费; 4. 企业赞注; 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的主要用途: 1. 协会的日常运行开支; 2. 友好捐赠; 3. 其他合理开支; 第二十三条:资金使用的原则: 协会经费的使用必须本着节省,效用的原则。保证财务管理公开。 第二十四条:财务的管理部门: 协会的财务管理统一由协会财务部负责,受委员会监督,接受会长审查。 第二十五条:收入支出管理: 收入直接进入社团账户。建立内部会计制度,设立日常管理费用账簿。采用月结算制度,凭有效凭证支付日常开支。 第二十六条:财务监督管理: 月财务状况在例会上通报审查。每学期末进行财务整理,报表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受会员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宜春学院理工学院数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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