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教职工进修与业务培训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7〕37号)精神和预算管理工作需要,请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将2019年度拟选派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岗位(业务)培训计划(见附件),于11月28日前纸质稿加盖公章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稿通过OA发至人事处喻超。申请访学的须填报《宜春学院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申请表》,申请学历提升的须填报《宜春学院教职工申请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均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各单位签署意见后一并上交。
特此通知
附:2019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11月20日
2019年度教职工培训计划申报汇总表
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经费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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